【關鍵詞】
特種設備安全 叉車安全隱患 公開聽證 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建議
【要旨】
針對轄區涉叉車安全生產事故頻發,主管行政機關對叉車監管范圍存在爭議等問題,檢察機關通過“公開聽證+檢察建議+機制建設”,督促行政機關厘清法定職責并開展專項治理,堅決守牢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生命線”。
【基本案情】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擁有輻射東北亞的最大家裝家具建材物流集散中心,叉車作為一種常見特種設備,廣泛應用于倉儲物流生產活動。轄區鋼材市場、物流園區內部分金屬加工廠、物流站等市場主體在其經營場所內使用叉車,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部分叉車未經依法登記、未經檢驗即投入使用,部分叉車操作人員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規定,曾發生10余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共致9人死亡、經濟損失達60余萬元,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2024年7月,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道外區檢察院)收到“益心為公”志愿者線索后,系統梳理本地區2022年以來發生的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案件,經現場摸排并調取3家大型鋼材市場、物流園區200余個市場主體,1000余輛叉車使用信息,480余條叉車操作人員資質信息,研建特種設備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線索18條,遂于2024年8月16日依法立案。
在與道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道外區市監局)進行磋商時,該局以其僅對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以下簡稱“三區”)內運行的叉車具有監管職責,涉案鋼材市場不屬于“三區”范圍為由提出異議。針對該異議,道外區檢察院于9月14日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四級人大代表及具有專業技術背景的“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聽證。聽證會中檢察機關認為: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而叉車作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明確列入特種設備目錄,故市監部門對叉車實施監管有法可依。且該法未定義“場(廠)內”范圍,故以“三區”對“場(廠)內”含義限縮解釋于法無據;其次,《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81-2022)1.2并未規定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僅限在“三區”內運行的車輛,故以鋼材市場未在“三區”內為由不履行監管職責明顯不當。與會專家指出,“三區”僅系對“特定區域”這一概念的不完全例舉,行政機關限縮解釋明顯不當。行政機關最終認可鋼材市場叉車確在其監管范圍之內。
9月23日,道外區檢察院對道外區市監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對涉案市場主體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對轄區“場車”開展排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收到檢察建議后,道外區市監局責令限期辦理叉車使用登記421臺、檢驗563臺,完善安全技術檔案612份,作業人員考核合格上崗185人,組織62名重點市場主體負責人、102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參加安全培訓,簽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承諾書102份,邀請特種設備研究院專家為74家企業開展幫扶指導,解決問題23個。2024年12月,道外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跟進監督“回頭看”,確認整改到位。
在總結道外區檢察院辦案經驗基礎上,哈爾濱市檢察院在全市部署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專項監督,推動市級行政機關累計排查整治違規使用叉車等特種設備6000余臺,年度補充注冊登記車輛1600余臺,組織800余人取得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資格,督促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2100余份。
【典型意義】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檢察機關聚焦鋼材市場、物流園區等場區叉車安全隱患,以公益訴訟檢察履職護航地方特色產業發展,以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提質增效,通過邀請四級人大代表及“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案件聽證,破解監管難題,實現協同共治。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行政機關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消除風險隱患,共同筑牢特種設備安全生產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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