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系我市某保安公司員工,被派往某小區擔任保安隊長。今年2月3日晚11時許,張某下班后,回家途中遇到同事王某向其索要1月份工資,兩人發生爭執,王某持刀將張某刺傷,3月2日,張某向本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該局調查后認為張某所受傷不屬于工傷。張某咨詢本報律師團,他該怎么辦?
王玉彬(安徽谷水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述案例中,雖然張某不是在上班地點和時間受傷,但是根據上述規定,應該按工傷處理,建議張某委托律師處理。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