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小李是一家餐飲公司的保安,負責引導前來就餐的顧客停車。一日,因顧客張某停車位置不對,小李要求其按規定停車而被張某打傷。后法院判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賠償小李各項費用共計5萬余元。小李要求公司為其申請工傷認定,但公司認為:小李受傷是因為其與顧客發生爭吵,且其受傷是被顧客打傷的,不是工作造成的,不應認定為工傷。公司的說法正確嗎?
案例解析
本案各方對小李受傷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沒有異議,只是對小李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傷存在爭議。本案從起因上看,小李與張某發生爭吵是因為張某亂停車輛,小李為了到飯店就餐的其他顧客的車輛能夠正常出入,要求張某挪動車輛,小李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并為了公司的利益。在爭吵過程中,小李始終只是堅決要求顧客停車入位,沒有其他過激行為,而是張某動手將其打傷。小李的受傷與其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該規定明確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職工所受傷害無論是否由第三人侵權引起,都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小李被打傷應認定屬于工傷。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