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體育領域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按照《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總體方案(2024—2026 年)》總體要求,體育總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基本建立起適應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需要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體系,體育賽事和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規范有序,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升,體育場館及設備設施符合標準規范,安全基礎不斷牢固;各級體育行政部門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 事故隱患辨識、排查能力及執法意愿全面增強;持續開展體育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動態清零,實行發現一處、整改一處, 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保持體育行業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以賽事活動安全風險預警機制為基點,做好賽前安全風險精細化評估,構建包括安全風險應對機制、安全風險應急方案和風險熔斷機制等流程化、科學化的安全風險防控鏈條,加強對賽事活動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務與管理,2024 年底前,建立體育行政部門與有關部門的會商協同機制,開展跨部門綜合研判、聯合查處,壓實體育活動場所運營者、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高危險性體育賽事安全監管,嚴格許可條件及程序,做好宣貫培訓。
(二)編制群眾體育賽事活動“負面清單”。推動《群眾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技術導則》《群眾體育賽事活動運營服務規范》等行業標準落細落地,梳理匯總我國群眾體育賽事活動開展中存在的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及其對群眾體育賽事活動持續健康發展的潛在影響,2026 年底前制定《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工作指南》,形成群眾體育賽事活動“負面清單”,為安全規范辦賽提供參考依據。
(三)加強體育場館設施安全。開展體育場館開放服務提升行動,推動體育場館建立健全場館運營安全管理機制,改造完善場館硬件設施,加強對體育場館設施的安全運營監管,2024—2026年每年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至少在 6 個省份開展場館器材設施安全監督檢查。
(四)強化體育場館運營安全風險防范。配合做好用作體育活動場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氣安全整治。加強極端天氣條件下,體育場館運營風險的預警和研判,果斷采取暫停、延期、閉館等措施,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024 年組織對 600 個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情況進行監督評估,2025—2026 年評估場館數量將結合當年補助場館總數適當增加,評估過程中加強對場館開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暗訪調查,包括場館開放中消防設施、應急設施和疏散系統等情況。
(五)完善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細化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流程,建立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推進體育項目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出臺體育項目目錄,推動運動項目技術技能、場地設施、器材裝備等方面體育標準制定,在相關標準制修訂過程中明確提出安全要求;推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制度建設,在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方面依法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六)健全完善體育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完善已發布《體育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3 版)》。2024 年,多渠道強化體育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宣貫培訓,針對性制定檢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規范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流程,推動判定標準實施應用;2025 年,開展判定標準應用情況研究,主動研究判定標準在應用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啟動標準修訂工作,提升排查整改質量。
(七)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和督辦制度。鞏固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一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檢查(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單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開展前必須開展),完善并落實覆蓋生產經營單位每一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互聯網+監管”等方式,督促地方體育行政部門建立完善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制度,確保重大事故隱患閉環整改到位。
(八)提升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重點圍繞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每年舉辦不少于 2 次全國范圍的執法培訓。2025 年底前,建立健全體育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統計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2026 年底前,建立完善體育領域安全生產舉報渠道,充分發動從業人員和社會群眾及早發現、及時舉報或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和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列入年度重點任務,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其他負責同志及時研究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積極開展調研督導,扎實推進工作。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體育總局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對照體育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本領域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監管執法、示范幫扶等方面強化治本攻堅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總局將結合工作實際,適時開展督促指導和檢查調研,落實“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的要求,強化整改督辦、責任倒查等工作,正向激勵與嚴格問責并重,推動落實屬地安全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確保體育領域治本攻堅行動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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