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腳部傷害:
1)腳趾軋斷三只以上者;
2)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行走自如的殘廢可能的。
(7)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8)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師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會同基層工會作個別研究后提出意見,報請當地勞動主管部門審查確定。
4.死亡
(二)按一次事故傷亡人數分類
(1)輕傷事故,是指只有輕傷而無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是指負傷職工中有1—2人重傷,而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5人或重傷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以下同)或雖不足10人,但死亡加重傷總數在1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火災事故分類如下:
①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
?、谥貍?0人以上;???
③死亡加重傷20人以上;
④受災50戶以上;
?、葜苯迂敭a損失一百萬元以上。???
根據勞動部,勞安字(1990)9號文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有關條文解釋的規定,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可稱為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倜窈娇蜋C發生的機毀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趯C和外國民航客機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機毀人亡事故。
?、坭F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事故造成——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l 000萬元及其以上的。
?、芄泛推渌l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在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除外)。
?、菀淮卧斐陕毠ず途用?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奁渌再|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三)按事故類別分類
它是按職工受到傷害的原因進行分類的。根據國家統計局和勞動部頒發的分類標準,分為20類:
(1)物體打擊(指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擊傷等傷害,不含爆炸而引起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包括擠傷、壓傷、撞傷、傾覆傷害等);
(3)起重傷害(指起重設備或操作過程中所引起的傷害);
(4)機械傷害(包括絞、碰、碾、割、戳等);
(5)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6)淹溺;
(7)灼燙;
(8)火災;
(9)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上、屋頂上、架線電桿上墜落以及平地上墜落到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倒塌等);
(11)冒頂片幫;
(12)透水;
(13)放炮;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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