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應嚴格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1工作或作業場所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需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92)的有關要求。
2領導干部應重視人身安全,認真履行自己安全職責。認真掌握各種作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規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嚴格要求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制度,嚴格勞動紀律,并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定期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技術防護水平。
3.1應經常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和安全防護方法。
3.2要對執行安全規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員如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操作監護人等定期進行正確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的培訓,務使熟練地掌握有關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確職責,嚴把安全關。
4加強對各種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反對對工程項目進行層層轉包,明確安全責任,做到嚴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據有關規定嚴格考核。
5在防止觸電、高處墜落、機器傷害、灼燙傷等類事故方面,應認真貫徹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并配備經國家或省、部級質檢機構檢測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護用品。完善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輸煤系統等),從措施上、裝備上為安全作業創造可靠的條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護用品,以提高作業的安全水平。
6提高人在生產活動中的可靠性是減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違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現,要通過對每次事故的具體分析,找出規律,從中積累經驗,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人在生產活動中的可靠性,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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