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起重傷害事故可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根據不完全統計,在事故多發的特殊工種作業中,起重作業事故的起數高,事故后果嚴重,重傷、死亡人數比例大,已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從安全角度看,與一人一機在較小范圍內的固定作業方式不同,起重機的功能是將重物提升到空間進行裝卸吊運。為滿足作業需要,起重機械需要有特殊的結構形式,使起重機和起重作業方式本身就存在著諸多危險因素。概括起來起重作業有如下特點:
1.吊物具有很高的勢能
被搬運的物料個大體重(一般物料均上噸重)、種類繁多、形態各異(包括成件、散料、液體、固液混合等物料),起重搬運過程是重物在高空中的懸吊運動。
2.起重作業是多種運動的組合
四大機構組成多維運動,體形高大金屬結構的整體移動,大量結構復雜、形狀不一、運動各異。速度多變的可動零部件,形成起重機械的危險點多且分散的特點,給安全防護增加難度。
3.作業范圍大
金屬結構橫跨車間或作業場地,高居其他設備、設施和施工人群之上,起重機帶載可以部分或整體在較大范圍內移動運行,使危險的影響范圍加大。
4.多人配合的群體作業
起重作業的程序是地面司索工捆綁吊物、掛鉤;起重司機操縱起重機將物料吊起,按地面指揮,通過空間運行,將吊物放到指定位置摘鉤、卸料。每一次吊運循環,都必須是多人合作完成,無論哪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發生意外。
5.作業條件復雜多變
在車間內,地面設備多,人員集中;在室外,受氣候、氣象條件和場地限制的影響,特別是流動式起重機還涉及地形和周圍環境等多因素的影響。
總之,重物在空間的吊運、起重機的多機構組合運動、龐大金屬結構整機移動性,以及大范圍、多環節的群體運作,使起重作業的安全問題尤其突出。
起重傷害事故形式?
1.重物墜落
吊具或吊裝容器損壞、物件捆綁不牢、掛鉤不當、電磁吸盤突然失電、起升機構的零件故(特別是制動器失靈,鋼絲繩斷裂)等都會引發重物墜落。處于高位置的物體具有勢能,當墜落時,勢能迅速轉化為動能,上噸重的吊載意外墜落,或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件破壞、墜落,都可能造成嚴重后果。
2.起重機失穩傾翻
起重機失穩有兩種類型:一是由于操作不當(例如超載、臂架變幅或旋轉過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傾翻力矩增大,導致起重機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風載荷作用,使起重機沿路面或軌道滑動,導致脫軌翻倒。
3.擠壓
起重機軌道兩側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與建筑結構之間缺少足夠的安全距離,使運行或回轉的金屬結構機體對人員造成夾擠傷害;運行機構的操作失誤或制動器失靈引起溜車,造成碾壓傷害等。
4.高處跌落
人員在離地面大于2m的高度進行起重機的安裝、拆卸、檢查、維修或操作等作業時,從高處跌落造成的傷害。
5. 觸電
起重機在輸電線附近作業時,其任何組成部分或吊物與高壓帶電體距離過近,感應帶電或觸碰帶電物體,都可以引發觸電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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