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照明
1、施工現場的照明線路應按規定敷設,嚴禁亂拉亂扯。照明線路架設高度:室內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
2、在建工程的建筑局部照明燈,行燈應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在潮濕場所及金屬管、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3、采用220V電壓照明,除按規定布線、電源加設漏電保護器外,所有金屬雙架均應與保護器可靠連接。
4、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場所,使用的燈具及線路應符合防火規范要求。
?(四)、現場用電設施
1、施工現場采用分級配電:設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電箱應有防雨、防火、防塵裝置。
2、專用開關箱要設在機具附近,必須實行一機一閘。開關箱上必須有門鎖,能防雨、防砸,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漏電保護、熔斷器等。
3、所有用電設備實行兩級漏電保護。所有配電箱門上必須噴涂紅色“電”的標記或紅色危險標志。
4、移動和手提機具外殼必須要有接零保護,且配設漏電保護裝置。
5、帶電作業除采用雙重絕緣或36伏以下的機具外,都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高空帶電作業必須有人監護。
6、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 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7、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1)現場勘察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5)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6)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五)各種小型電器用電安全
1、各種手持電動工具和額定電流小于60A的人體可能觸及的用電設備,應安裝觸電保安器。
2、電氣設備必須完整無損、絕緣良好,并設保護地線。
3、施工現場工程和生活用電要統一規范,布局合理,并可靠保持接地裝置,做到“三機控制”,“兩級保護”。
4、熔斷器和熔絲應配置適當。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5、手電鉆應有絕緣手柄和保護接地線。使用手電鉆時,應站在絕緣墊上或戴絕緣手套。
6、電焊機必須接地。電焊機用畢必須切斷電源。
7、接地線應用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銅線。裝接與撤除接地線,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和設監護人。
8、停電檢修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告牌,誰掛誰取。
9、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警告標記等不準隨意拆除和移作它用。
10、電閘所用保險絲的規格要適當,不能隨意調大調小,更不能用鐵(銅)線。
11、室外電機必須有防雨罩。
12、電氣設備安裝修理工作應由兩個電工進行。
(七)、停電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在帶電的桿塔上或帶電設備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的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體的距離小于0.7米時應停電作業。
2、停電作業線路與另一帶電線路相接近或交叉,工作時可能與帶電線路的帶電體接觸或接近1米的距離以內,則此帶電線路應停電并予接地。
3、在交叉檔內架設導、地線時,施工的線路應在帶電線路下面,并符合1米的安全距離的要求,還必須采取防止導、地線產生跳動或過牽引而減少安全距離的措施。
4、施工中如遇雷雨、大風或其它情況威脅到施工人員的安全時,施工負責人應決定暫停施工。
(八)、帶電施工注意事項
1、在相對地電壓小于250V的電力設備上工作時宜停電。必須帶電工作時,應設監護人,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帶絕緣柄的工具,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2)嚴禁同時接觸帶電體和接地體,以及同時接觸兩個帶電體。
(3)尚未脫離設備的帶電部分時,嚴禁與站在地面上的人員接觸和互相傳遞料具和其他物品。
(4)穿干燥緊袖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干燥清潔的線手套。
2、高低壓線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檢查與高壓的帶電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同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登桿前應分清相、零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相線,后斷零線,接續導線時順序相反。
4、低壓帶電作業時,不得帶負荷接續導線。帶電更換電器具時,應先做好旁路線。在自動閉塞的低壓線路上,宜在不受張力的處所接續導線,但必須設可靠的旁路線。
(九)臨時用電操作規程
1、線路及設備的絕緣必須良好,布置整齊。裸露的帶電部分應裝于不易被觸及的處所。
2、架空線路的路徑應選擇合理,避開易撞、易碰、潮濕場所及熱管道等。
3、采用絕緣線的低壓線路,其對地距離不得小于2.5米,通行車輛的地方不得小于5米。
4、臨時用電設施,應設專人負責運行與維護。用電設備必須裝設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5、在有易燃易爆氣體或大量蒸氣的場所,應采用防爆燈具或投光燈。發生電器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
6、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集約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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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電線路電壓 | <1千伏 | 1-25千伏 | 25-110千伏 | 110-200千伏 |
安全操作距離 | 1.5m | 3m | 4m | 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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