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割作業屬于特種作業,應遵守“十不焊割”規定:
1.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2.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未采取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安全部門批準和辦理動火證手續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內工作時,沒有12伏低壓照明、通風不良或無人在外監護,不能焊割。
4.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5.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堿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6.可燃材料充作保溫層、隔熱、隔音設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8.焊割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焊接處10m以內不能有可燃、易燃物;高處作業應注意火花的飛向;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9.在禁火區內(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采取嚴格隔離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觸的工種(如汽油擦洗、噴漆、灌裝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氣體),不能焊割。
二、預防電焊作業觸電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1.使用合格的電焊工具
作業前應對電焊工具進行認真檢查,檢查項目如下:電焊機絕緣性能是否良好;電源線及電焊機引出線絕緣層有無破損老化、導線裸露的情況;電焊機一、二次側接線柱有無松動、嚴重燒傷的情況;電焊鉗及電焊專用手套有無破損漏電的可能,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電焊機應在規定的電壓下使用,供電線路應有標準的熔封保險裝置,防止焊機受潮;安裝自動斷電裝置,避免焊工在更換焊條時觸電;對設備采取保護接地接零措施。
2.正確的接線程序
1)選一根絕緣良好的引出線與焊把線(電焊鉗引線)可靠連接,接頭要擰緊,使其接觸良好,防止過熱,并用絕緣膠布將接頭裸露導體包扎數層使其絕緣良好。
2)將引出線敷設至電焊機處并接于焊機二次側接線柱上,應壓緊螺絲使其牢固接觸良好,禁止使用纏繞法連接。敷設引出線時避免焊把特別是接頭從有水的地方經過,必要時應架空。焊把線經過金屬欄桿或扶梯時,應用絕緣性能良好的細繩將其懸掛。
冶金鐵路車輛現場事故救援技術研究與…
高溫液態金屬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鑄造車間通風除塵技術
煉鋼廠煤氣危險源(點)管理控制措施
轉爐冶煉高碳低磷鋼氧槍“氮攪”工藝…
低碳低硅鋼的冶煉實踐研究
冶煉煙氣脫汞技術進展
焊口熱處理安全措施
焊工崗位危險因素、事故防范及事故應…
乙炔氣割槍回火處理措施
焊接作業安全要求
ASM焊線機操作指導書
氬弧焊作業指導書
電烙鐵使用的注意事項
轉爐煤氣回收的安全措施
煉鐵廠冬季“四防”安全生產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