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四川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20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試。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三項崗位”人員必須依法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二章考試原則
第四條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程序規范、公開公平的原則。
第五條安全生產培訓考試采取基礎理論與能力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即: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采用理論和綜合能力測試,特種作業人員采用基礎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三項崗位”人員的復訓和復審仍按現行的相關規定進行。
第六條“三項崗位”人員的基礎理論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綜合能力測試采取案例分析和論文答辯等方式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考試采用現場實作或模擬的方式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綜合能力測試題和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考試題均由計算機從試題庫中自動生成。
第七條基礎理論考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在各考試點進行,不具備計算機考試條件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應到就近考試點聯系考試。特殊情況經發證機關同意可采用計算機生成的紙質試卷考試。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考試在培訓機構或發證機關認定的考試基地進行。
第八條“三項崗位”人員的基礎理論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試題由計算機從試題庫中自動生成。試題分為必知必會和應知應會兩部分,題型為判斷題、單選題和多選題三類,比例原則上按4:4:2。必知必會題共計10道題,不計分值但必須全部正確,應知應會題共計100道題,滿分為100分。
第九條“三項崗位”人員基礎理論考試的必知必會題必須全部正確,其應知應會試題的成績才有效。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理論考試成績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均達到80分為合格(其中:報考煤礦礦長資格A證的理論考試成績90分為合格,報考煤礦礦長資格B證的理論考試成績85分為合格,報考煤礦礦長資格C證的理論考試成績80分為合格。);特種作業人員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成績均達到80分為合格。
第十條考試成績合格的,經發證機關審核,頒發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考試不及格的可免費參加1次補考,補考不及格的應重新接受安全生產培訓。
第三章考試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負責全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管理工作。四川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受省安監局委托,負責全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系統(管理軟件、試題庫、機房)的管理和省安監局直接管理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人員的考試工作,具體工作由四川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考試中心(簡稱省考試中心)承擔。各市(州)安監局設立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分中心,負責本級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省安監局的考試管理職責
(一)組織審定并發布各類安全生產培訓大綱、考試大綱、考試合格標準、試題庫;
(二)組織審定安全生產培訓教材和教輔資料;
(三)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四)組建安全生產培訓試題專家組并指導其工作;
(五)監督、指導省考試中心、市(州)考試分中心工作;
(六)組織考務人員、監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省安全培訓考試工作;
(八)其他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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