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基”建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著力點
作者:韓元金
評論: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9日
(二)環境——“雙基”建設必須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安全生產“雙基”建設的內涵和外延都具有鮮明的社會性。只有廣泛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和綜合治理,才能真正把“雙基”建設落到實處。
一是積極爭取市政府領導的支持。對涉及全局的重點工作,力爭將安監部門的行為轉化為政府的行為,再通過政府行為轉化為全社會的行為,為順利推進安全生產“雙基”建設提供了決策和人、財、物等方面的支持。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親自抓,重點部署,推動實行了市級領導對重點鎮街、部門和村居、企事業單位進行包靠制度,有效加快了全市“雙基”建設的進度。
二是積極督促各鎮街、部門“雙基”建設的落實。鎮街和部門是以村居、企事業單位為重點的“雙基”建設工作的主體。為確保其工作的有效開展,除以政府或安委會的名義派出督查組按計劃對其“雙基”建設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外,還以安委會辦公室自辦的《簡報》對其進行考核通報,將考核得分納入年度百分制考核,列為“一票否決”條件之一;同時還分別致函給得分最高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予以鼓勵,致函給得分最低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予以提示,督其整改,較好地增強了各單位抓好“雙基”工作的責任感、壓力感和緊迫感。
三是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市人大和政協每年都要分別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專項調查、視察活動,較好地發揮了人大監督和政協的參政議政作用。
四是動員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積極參與。一方面,通過狠抓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牢固樹立和落實“安全發展”的理念,為“雙基”建設提供了最廣泛的社會基礎。另一方面,在互聯網、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向全社會公布了安全事故隱患舉報電話,廣泛張貼《關于動員全社會對安全事故隱患點進行監督舉報的通告》,將安全生產工作有效地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去年以來,根據群眾舉報依法查處事故隱患53處。
??? (三)保障——“雙基”建設必須靠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進行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在安全生產的諸多工作中更具有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強制性,對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具有有效的帶動和推動作用。必須把搞好行政執法作為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的“手術刀”和“殺手锏”來抓。安全生產的“雙基”建設和“行政執法”是密切聯系、相輔相承的。深化“雙基”可為強化“執法”創造有利環境,而強化“執法”又可有力地推動“雙基”建設的深化。為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制定了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制度,即,凡是監管對象,一律按規定全面檢查;凡是被檢查單位,一律填寫現場檢查記錄,需責令當場糾正的,要在現場檢查記錄中寫明;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無法確保安全生產的,一律下達強制措施決定書;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一律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凡是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一律按期進行復查驗收;凡是到期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從嚴進行處罰;凡是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并在法定期限未進行行政復議或訴訟的,一律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凡是執法主體不屬安監局的,一律按規定填寫《案件移送書》。同時,還構建了橫向積極加強與公安、質監、電力、交通、建設、城市管理等行業監管部門的協作,縱向與鎮街安監所、部門安全生產辦公室以及上級安監局執法支隊密切配合的“聯合執法”體制和機制。通過加大行政執法的“剛性”力度,形成了一個“企業不依法抓安全生產,就要依法查處”的高壓態勢,讓個別“無視國家法律、無視政府監管、無視職工生命”的企業再也無法“無視”下去。靠法律的強制性有效地推動“雙基”建設的進程。去年以來,市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共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140多份,限期整改隱患465處,當場整改105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5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8份,取締非法生產經營業戶18家。
(四)動力——“雙基”建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強化責任落實,推動“雙基”建設。
一是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各級各部門的行政“一把手”、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中鎮街“行政一把手”的第一職責是抓好安全生產;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其它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圍繞責任制的落實,一方面,在“深入”上下功夫。每年年初市政府召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與各鎮街、部門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各鎮街、部門再與所轄村居、企事業單位,各村居、企事業單位再與內部各單位、崗位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從而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了橫到邊、縱到底;經貿、財辦和外經貿三大市直管企業系統分別將各自的下屬企事業單位隱患自查報告單、部門復查報告單復印件,全部上報市政府有關領導和市安委會辦公室。安委會辦公室再將所排查出的隱患,按隱患所在單位、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進度一一界定清楚,并明確隱患所在單位主要責任人、主管單位主要責任人、市政府分管領導等,最后形成《隱患檢查與整改告知表》。通過這一過程,明確了隱患“是什么?”、“在哪里?”、“怎么整改?”、“何時完成?”、“誰負責?”等具體問題,并印發給有關單位責任者,形成了一條查改隱患——強化責任——督促落實的工作鏈和責任鏈。
二是實行嚴格的考核制度。市安委會負責對鎮街、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市里統一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開展情況,實行百分制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倒查法”,即以鎮街、部門所轄基層單位的考核結果來反映鎮街、部門的工作情況。歷次考核的平均分為被考核單位年度得分,納入市委、市政府的年終綜合考評,與單位有關責任人的職務任用、經濟獎罰緊密掛鉤。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或年內發生一次以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被安委會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的單位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年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當年度市級以上各種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推薦、評比資格。
三是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制度。每年年初,鎮街、部門、村居、企事業單位等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以及各單位內部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都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年度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年終再通過科學考核兌現保證金的獎罰,從而將各責任人的實際業績與自己切身的經濟利益掛鉤。
四是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提出今后的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在按照事故處理程序和有關規定實施經濟處罰的同時,還要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