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 日早上7點40許,張小女騎電動車去上班路上,在橫過馬路時被一輛寶馬車撞倒后胳膊骨折,經該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責任認定為:寶馬車司機梁某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屬于超速行駛,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張小女橫過馬路沒有注意安全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后來,經司法鑒定張小女的胳膊骨折為十級傷殘。為此張某某的丈夫多次要求汽車銷售公司老板賠償醫療費無果。
我們要說的重點是:在張小女在上班路上受傷的事實情況下,汽車公司應當負責賠償嗎?請看看我國
(工傷認定條例)的規定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焦點:一張小女是否上班路上?與上班時間相差多少?
焦點二、此次事故是否次要責任?該案張小女是在上班前的7.40分去上班,且是是去往上班路上,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那么,根據本案事實及法律,張小女的傷是工傷。
張小女的丈夫或者其他等直系血親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某汽車公司工傷認定。人社局會根據工傷認定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認定為工傷。她的傷有兩種法律解釋:一種是上班期間受傷的工傷情形;另一種是視同工傷情形;因此國家制定了一個具體工傷認定標準,主張工傷賠償一定要進行工傷認定,2019年最新工傷認定標準是什么?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是什么?依據2019年我國最新工傷認定標準
工傷認定條例擴展: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第六款: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2)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于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4)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