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分析研究事故的特點及其形成過程,有助于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危險因素的分析預控,便于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也能夠增強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對危險因素的辨識能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 事故的主要特征
事故的主要特征表現在3個方面。
(1) 危害性
任何事故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給個人、集體和社會帶來身體、經濟、社會效益方面的損失和危害,乃至奪去人的生命、威脅企業的生存和社會的穩定。
(2) 意外性
從主觀愿望上來說,人們都不愿意發生事故,而事故往往發生在人們意想不到的地點和時刻。意外性有3種表現:其一是有些事故在它首次發生之前人們還未能了解它;其二是不少事故的發生具有隨機性,盡管人們努力去探索其發生的概率和規律,但是無法揭示出何時何地會發生何種事故;其三是人們的主觀失誤造成的意外,或稱之為"人為意外",這往往是由于作業人員缺乏專業知識、存有僥幸心理、工作馬虎和有章不循等造成的。
(3) 緊急性
不少事故從發生到結束的速度很快,允許組織和個人做出反應的時間很短。這就要求人們注意積累經驗和對策,熟練掌握設備的結構、系統的運行方式,尤其要注重對設備異常的分析總結,事先做好危險預測、預防措施和反事故預想,以便屆時做出準確的判斷和正確的處理,盡量減少事故的危害。
2 事故的3個階段
從事故的特征來看,似乎是防不勝防,無規律可言,無法控制,導致人們無可奈何,只能任其發生,甚至產生心理畏懼。其實不然,多年的實踐證明,事故的普遍規律是存在的,只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完全可以避免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或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事故的發生普遍存在3個階段。
(1) 前兆階段
前兆階段就是導致事故爆發的因素逐漸積累的階段。任何事故都有前兆,只是在顯露程度上有所差別。處于前兆階段的事故最容易控制甚至予以消滅,而且只有在前兆階段為處理事故做好準備,才能在其爆發時加以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這就要求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做好日常的設備、系統和職工情緒的分析,加強巡回檢查,根據缺陷的發生概率,及時、準確地發現事故前兆,組織安排合理的系統運行方式和消缺、維護工作。
(2) 爆發階段
事故往往以極快的速度和極高的強度發生,因此事故的爆發階段只在一瞬間。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基本上集中在這一階段,這一階段也最具有意外性和緊急性的特點。
(3) 持續階段
持續階段,即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仍然存在的階段。這一階段往往需要占用較長的時間,而且持續的時間越長,所造成的危害也越大。事故造成的后果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質上的,要消除事故的后果往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和財力,但是嚴重后果所造成的精神創傷和物質損失卻難以抹掉。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詢問筆錄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