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進行火災現場勘查時,要注意對火災痕跡物證的提取方法。因為起火點是根據物品的燒毀程度及痕跡特點來確定的,所以在提取現場物證和對現場痕跡進行拍照、錄相時要注意物品和痕跡的原始位置和方向。對有的物品如電源插座、開關等在提取前必須先固定拍照之后,才能進行提取。在提取物證的同時,還要對當事人和滅火救援人員進行了解,提取的證據是否為原貌,特別是燃氣開關和電源開關,是否在撲救火災過程中進行過關閉等措施。在提取主要證據的時候要請現場勘查見證人過目,統一結論后再提取。
二、做好火災調查詢問筆錄和周圍群眾的訪問工作。
當火災調查人員到達現場時,就要著手對當事人和周圍群眾以及最先到達的消防隊員進行調查訪問,并立即開展對當事人和證人的詢問工作,以了解火災發展及蔓延的大體過程,確定起火時間,有利于確定起火部位和起火點,以及起火前現場的情況。由于當前各地的消防機構編制較少,而調查訪問的要求是及時、全面、細致、客觀、合法,調查訪問也可以委托轄區派出所的干警共同進行,以迅速取得第一手資料,為現場勘查人員提供重要材料,為現場勘查指明方向,并驗證現場情況。
在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前,詢問人員和記錄人員要做好詢問前的準備工作,擬定詢問提綱,明確重點。根據被詢問人的不同情況和特點,在方法上要講究靈活,講究策略,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切忌先入為主。記錄人員要以被詢問人的敘述為準做好記錄,對所談情況,在能夠清楚完整保持原意的基礎上,可以簡化,略去那些沒有證明意義的部分,而形成比較完整的筆錄。對重點人員的詢問要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采取重復詢問的方法,利用其供述中自相矛盾之處,攻其不備,使其無法自圓其說。
居民住宅火災的證人,一般都與事件或責任人有一定的關系,或親戚朋友,或左鄰右舍。以至于證人提供的證言,有真實的,也有虛假的。因此證人證言在用作認定依據之前必須認真分析研究。分析證人提供不真實證言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幾類:證人與當事人有恩仇或利害關系,通過作偽證來進行包庇或陷害;證人受當事人或其它人的干擾,以至影響證人不能如實地提供證言;證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有的人怕責任轉移到自己身上,而故意隱瞞自己所了解的情況等。特別是在一些居民火災中,許多證人都是剛剛經受火災影響的老人和婦女,由于受到火災的嚴重影響和驚嚇,他們的精神會處于極度緊張的狀態中。這就影響了他們感知火災現場情況的能力,如果這時候對他們進行詢問,會更加重他們的緊張心理,以至語言表述不清,提供虛假信息,影響火調人員思維。所以在詢問中特別要注意的是各個材料的互相印證,如果發現有矛盾的地方,就要多方采證,收集證據。
居民住宅火災調查是一項細致、復雜的工作。它不僅與千家萬戶的正常生活息息相關,同時也影響著社會的穩定。火災事故調查人員要在工作中不斷積累經驗,相互探討解決所遇到的各種問題,集思廣益,更好地開展這項工作。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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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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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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