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發 文 號:呼政發[2003]73號
發布單位:呼政發[2003]73號
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做好災情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2、做好街區的災民疏散工作。
3、震區災民的安置、轉動和生活物資的發放、登記。
4、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
5、救災款的劃撥及保險賠付工作。
10、宣傳工作組(設在市委宣傳部)
組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副組長:市廣播電視局、地震局負責人。
成員:內蒙古日報社、呼市日報社、晚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駐呼新聞單位、各旗縣區、大企業宣傳部等單位負責人。
職責:
1、按規定及時向社會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開展地震知識的應急宣傳。
3、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平息地震謠言。
4、負責中外新聞記者到現場采訪的接待工作。
11、涉外工作組(設在市外事辦公室)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外事辦、市安全局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旅游局、紅十字會、有關新聞單位、各大企業外事部門。
職責:
1、負責安排外國專家救災人員到災區考察和救災。
2、負責外援物資的入境、檢疫的安排工作。
3、接受和安排境外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4、負責外國遇難人員的事故處理工作。
12、治安保衛組(設在市公安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公安局負責人。
成員:武警支隊、消防支隊、各大企業公安處等單位負責人。
職責:
1、維護應急期社會治安,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及造謠惑眾等影響社會治安的非法活動。
2、保衛指揮部及要害部門的安全,維護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