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發 文 號:呼政發[2003]73號
發布單位:呼政發[2003]73號
副總指揮: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呼和浩特軍分區司令員、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呼市公安局局長成員: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各成員。
職責:
1、對全市抗震救災工作實行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確保各項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貫徹執行我國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指定抗震救災重大決策措施,發布抗震救災的有關規定,動員和組織全市人民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以公告和指揮部令的形式向全市人民發布震情、災情及各階段抗震救災工作部署、要求等。
3、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抗震救災情況,取得上級領導支持。
4、向國內外政府組織通報災情,積極爭取外援。常務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秘書長
副主任:市各大班子有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長、軍分區參謀長、武警支隊參謀長、呼市地震局局長成員:
市計委、建委、科技局、地震局、民政局、供電局、統計局、衛生局、中國網通內蒙古通信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內蒙古移動通信公司呼和浩特營銷中心等單位領導。
職責:
1、組織實施本預案,全面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2、負責落實指揮部和總指揮的各項指示、命令。組織有關會議,組織協調并檢查各專業工作組的工作。
3、掌握震情動態,進行災情統計,并向國家、自治區報告,向社會通報。
4、救災款和外地支援物資的接受分配,接待外來人員。
應急專業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1、地震工作組(設在市地震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地震局、自治區地震分析預報中心負責人。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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