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發 文 號:呼政發[2003]73號
發布單位:呼政發[2003]73號
5、工程搶修組(設在市建委)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呼和浩特軍分區,市建委負責人。
成員:自治區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供電局、交通局、水務局、呼鐵局、市房管局、中國網通內蒙古通訊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內蒙古移動通信公司呼和浩特營銷中心、各大企業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搶修、恢復被除數破壞的干線公路、鐵路、橋梁、通訊、水利設施以及供水、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2、對易燃、易爆、有毒設施提出防范措施。
6、醫療衛生組(設在市衛生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衛生局、環保局負責人。
成員:自治區、市各大醫院、駐軍醫院、各大企業醫院、自治區、市衛生防疫站、醫藥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傷員的醫治、轉送、登記,全市醫療救護力量的統一調度。
2、迅速組建震區中心醫院,及時提供災區所需藥品和器械。
3、進行震區污染源、傳染源的衛生防疫處理。
7、交通運輸組(設在市交通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副組長:市交通局負責人。
成員:呼和浩特軍分區、市建委、呼鐵局、民航局、儲運公司、市運輸總公司及各大企業負責人。
職責:
1、救災人員、救災物資及傷員的運送。
2、保障地震應急用車和救災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8、后勤保障組(設在市計委)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計委、財政局、經貿委負責人。
成員:市交通局、民政局、物價局、物資總公司、供銷合作社、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負責抗震救災物資群眾生活急需物品、急救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調撥、發送工作。
2、保證地震應急期間救災物資的分配供應和管理。
3、做好資金籌集工作。
9、民政濟困組(設在市民政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民政局負責人。
成員:市財政局、公安局、統計局、糧食局、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