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寧波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甬安監管綜〔2011〕17號
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浙江省安委辦關于印發〈浙江省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辦〔2011〕39號)精神,進一步規范和推進我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我局制定了《寧波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各地、各有關企業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安監局綜合處聯系(聯系人:黃德浩,聯系電話:87173573)。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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