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與方法,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以下簡稱《條例》)和《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15號,以下簡稱《規定》)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9年第135號公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程。
一、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條例》范圍內由市質監局負責組織的特種設備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事故調查原則
特種設備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參與事故調查處理人員與事故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事故調查主體??
?。ㄒ唬┮话闶鹿试斐扇藛T死亡的,由市質監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ǘ┮话闶鹿饰丛斐扇藛T死亡的,可由市質監局根據情況委托各區、縣(市)質監局(分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四、事故調查組織
?。ㄒ唬┯墒匈|監局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的事故,成立由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參加,并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與的事故調查組。事故發生在蕭山區、余杭區和其他縣(市)的,也可由當地有關部門派員參加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ǘ┯墒匈|監局根據情況委托各區、縣(市)質監局(分局)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的事故,可由區、縣(市)質監局(分局)單獨成立調查組負責組織事故調查。
?。ㄈ┦鹿收{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由質監局負責人擔任組長。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人員應當具備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和專長,相互支持配合,服從組長的指揮協調,按照工作分工和所代表單位的法定職責開展工作,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事故調查有關情況。
五、事故調查組職責權力
(一)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二)事故調查組的權力: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中取得的原始證據和其他有關資料由質監局負責封存保管。
六、事故調查程序
(一)接到特種設備一般事故報告后,市質監局應組織相關人員趕往現場,并通知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故情況,組織救援,維持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清理或者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書面記錄,或者使用攝影、錄像等技術手段妥善保存現場痕跡和物證。
?。ǘ┦匈|監局根據事故情況,制發《關于成立×××特種設備事故調查組的通知》或《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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