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通員工
1、本人發生一次一般性違章行為,扣10-20分
2、本人發生二次違章行為,扣20-30分,本人發生三次以上違章行為,扣全月風險抵押獎勵
3、發生人為設備事故,造成設備損壞、停車的后果30-50,造成的損失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4、由于誤操作影響生產扣10-50分 。
5、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未發生責任事故的扣10-20分
6、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20-50分。
7、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及安全活動扣10-40分。
8、勞保用品穿戴不齊全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護用品一次扣10分
9、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防護用品、安全設施的管理由崗位負責人負責,已配備消防器材損壞、超過有效使用期限或使用后未及時匯報分廠更換,考核崗位負責人10分。
10、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防護用品、安全設施,保養維護不到位一次扣責任人10-20分。
11、不按時巡回檢查制度, 扣10分,對巡檢不認真未發現事故苗頭或事故隱患扣20分。
12、當生產發生故障、事故及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消除,無法消除的應及時匯報,違者一項扣10-20分。
13、嚴格交接班制度,如沒有及時處理或隱瞞交接班不清楚的扣10-20分/次。
14、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的事故苗頭,每次扣10-20分,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20-30分,其它工作失職影響安全生產和正常工作者每次扣10-30分。
15、未及時發現設備保養問題(設備缺陷未掛牌,缺油等)扣10分。
16、發生火災事故,扣除全年風險抵押獎勵。
17、發生污染事故一次扣10-50分
18、崗位負責人對崗位員工的違章行為負連帶責任,視情節輕重考核。
19、對公司查出的違章行為,扣除全月風險抵押獎勵,情節嚴重的扣除全年風險抵押獎勵。
20、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配戴不符合要求,考核違章人10分。
21、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考核違章人10分。
22、安全帶不符合要求或未掛在牢固的物件上,考核違章人10分。
23、高處作業不用繩索傳遞工具、材料或攜物登高,考核違章人10分。
24、倚坐高處平臺、樓梯的欄桿,考核違章人10分;跨越欄桿、皮帶,考核違章人20分。
25、運行操作未安排監護人(工作負責人),考核班長10分。
26、監護人做與監護無關的工作或擅自離開現場,考核監護人10分元。
27、在不合格的檢修平臺(臨時平臺)上工作,而又不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考核違章人10分。
28、接觸或靠近灼熱工件時,不戴手套,不穿工作服,考核違章人10分。
29、酸堿等危險化學品操作時,不按規定戴口罩、橡皮手套、防護眼鏡,
考核違章人10分。
30、在地下維護室、溝道和金屬容器內工作無人監護,考核違章人10分1.
31、在備用的皮帶上站立、行走,考核違章10分。
32、在運行及備用的設備、管道、靠背輪、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而無特殊安 全措施,考核違章人20分。
33、跨越或穿越安全圍欄,考核違章人10分。
34、女同志進入生產現場不將長發盤在安全帽內,考核違章人10分。
35、進入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涼鞋、背心、短褲,考核違章人10分。
36、酒后作業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并考核違章人20-30分。
37、使用汽油等易燃物清洗設備,考核使用人10分。
38、攜帶火種、吸煙、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并扣除當月風險抵押獎勵
39、運行人員執行不合格的操作票,屬操作前填寫票面不合格時,考核操作人10分、監護人10分、批準人10分。屬執行過程不合格時扣操作人20分元、監護人20分。
40、檢修人員執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已許可的工作票屬簽發票面不合格,考核工作負責人10分,工作票簽發人10分,工作票許可人10分;屬許可不合格,考核許可人10分;執行過程不合格,考核工作負責人20分。
41、設備制動、信號裝置、顯示裝置、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而繼續使用,考核使用人10分。
42、在容器內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行燈和電氣工具而又不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扣使用人10分。
43、其他違規違章行為,視具體情況扣10-30分,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本管理辦法與公司有關規定相矛盾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不明之處由xxx車間負責解釋
xxx車間
2011年1月